在繁忙的现代生活中,不少家庭面临着赡养老人的问题,尤其当公婆年迈而子女成为主要的赡养人时,许多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儿媳妇赡养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案例:
某公司员工咨询财务,家里就她一个人在赡养她的公婆(公婆已经85岁了)公婆只有她一个儿媳妇,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了,问像她这种能税前扣除不?
提问:
儿媳妇赡养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不可以。
【注】父母健在且未满60周岁,赡养老人不可以填写祖父母、外祖父母。
政策依据: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扣如下: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承子女有赡养辅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了,赋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补充知识: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综上所述,儿媳妇赡养公婆的费用目前并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但我们可以关注政策的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求。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