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积金缴存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疑问,特别是当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时,该如何处理税务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一疑惑。
案例:江苏某地假设2022年社平工资为9000元/月,公积金基数上限是32800,超过了社平3倍。那如果按照32800基数缴纳公积金的人员,是否就超过部分缴纳个税?
提问: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如何缴税?
答:是需要缴纳个税。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第二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总之,当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时,超过部分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希望本文的解答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一问题。同时,也建议大家关注财会行业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变化,保持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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