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服务行业中,税收问题一直是企业和个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选择差额征税方式时,很多旅游服务企业都面临一个疑问:旅游服务能否开具差额征税的专票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案例:A企业是从事旅游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2022年5月共取得旅游收入43万元,其中包含向其他单位支付的住宿费9万元、餐饮费4万元、交通费2万元、门票费6万元。A公司可直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多少?
答:
只能开具22万元(43-9-4-2-6=22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 第一条第(三)项第8小项
8.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总的来说,旅游服务企业在选择差额征税方式时,虽然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需要注意的是,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同时也提醒旅游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规范开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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