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接受投资是一项常见的经济活动。但对于新手会计来说,如何正确处理接受投资的账务,可能还是一个挑战。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一起详细了解一下接受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流程。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实收资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实际收到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提示】“资本(股本)溢价”一般是新投资者加入时为了补足资本的增值额或资金的质量差异而多付出的资金,而企业在初始投资时一般不会出现。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既可以按面值发行股票,也可以溢价发行。发行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注意】发行股票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
如果是溢价发行股票的,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无溢价发行股票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应将不足抵扣的部分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①
盈余公积②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③
贷:银行存款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非现金资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入账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入账价值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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