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每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那么问题来了,南通2025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是怎么安排的?怎么参加学习?学习内容有哪些?关于这些,小编来和大家详细说一说。
江苏南通2025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时间确定了吗?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是什么?
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可知,继续教育自2025年4月1日开始,至次年3月31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内自行学习和考试。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原则上不受理其继续教育补学事宜。
远程教育培训流程:
学员登录南通市财政局网站 ( http://czj.nantong.gov.cn) ,进入首页“会计继续教育”→自行选择网校→注册→付费(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网银等方式支付,需要发票的学员可在网上打印电子发票)→选择课程→开始学习→课时完成→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参加远程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完成网上学习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省财政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四)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六)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题的可折算为90学分;
(七)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
(八)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折算学分;
(九)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为9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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