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银行汇票的相关内容: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知识: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 | |
概念 |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适用范围 | ①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支取现金; ②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
出票 | ①申请人或者收款人有一方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即: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才能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注意】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 ②必须记载事项(七项):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出票日期、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
银行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银行汇票 | |
实际结算金额 | ①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受理,该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②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注意】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内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须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
提示付款 | 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提交汇票联+解讫通知两联 【注意】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可在票据权利期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证件,持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
【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银行汇票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申请人与收款人均为单位,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B.实际结算金额可以更改
C.收款人名称可以更改
D.银行应先收妥款项再签发汇票
【答案】D
【解析】选项A,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才能申请现金银行汇票。选项B,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选项C,票据上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判断题】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以出票金额为准。( )
【答案】×
【解析】银行汇票涉及两个金额,分别是出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持票人能获取的票款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出票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会由出票银行退还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因此为保障持票人的合法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的金额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汇票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B.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C.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载明的收款人
D.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票据到期日起1个月
【答案】D
【解析】选项D,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需注意各类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起算点: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从“到期日”开始起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从“出票日”开始起算。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知识:银行汇票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随时来简单会计网咨询专业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