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是一项重要工作。不少财务人员心中都有疑问:法定盈余公积能否一直计提?其背后的政策依据又是什么?今天,小编就通过实际案例和政策解读,带大家深入了解这个问题。
案例:K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计提达到注册资本的50%,还能继续计提吗?
答:
可以的。
根据规定,每个企业为了保证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运转,必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但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再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也可以额外计提补充盈余公积金。
政策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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