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点知识: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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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点知识: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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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的相关内容: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点知识: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任职、受雇、履约而提供劳务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
财产出租财产在中国境内使用
许可特许权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
转让财产不动产等财产不动产在中国境内
其他财产转让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
利息、股息、红利从中国境内取得
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任职、受雇、履约而提供劳务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
财产出租财产在中国境外使用
许可特许权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
转让财产不动产等财产不动产在中国境外
股票、股权、其他权益性资产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资产
其他财产转让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外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稿酬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
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所得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
【注意】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3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有(    )。 

 A.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         

 B.因任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答案】ABCD

【解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选项B);(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D);(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C);(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选项A);(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属于综合所得的是(    )。

 A.财产租赁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稿酬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C

【解析】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选项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点知识: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随时来简单会计网咨询专业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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