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每年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是从业必备要求,目前江苏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正有序开展。不少小伙伴因突发情况未能及时参与学习,又急需连续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纷纷咨询江苏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否补学、哪些情况允许补学。针对这些高频疑问,小编结合江苏各地最新通知,为大家整理了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江苏2025年会计人员能否进行继续教育补学?在哪些情况下允许补学?
根据江苏各地发布的☞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来看,大部分地区都明确说明: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原则上不受理其继续教育补学事宜。确因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情况,无法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提供有效证明,经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其当年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逾期不再受理。
当然,也有无锡地区说明: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会计人员,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补培训完成学时学分。凡在培训范围之内的会计人员,应每年尽早完成继续教育,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受理其继续教育补学事宜。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分为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财政部门统一登记、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三种方式。
(一)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学分由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学员不需要再办理任何手续。
(二)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并明确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苏州考区考试通过单科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三)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学分折算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登记。
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关系到职业发展和从业资格,及时完成学习十分重要。小编建议大家尽早登录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按照要求完成2025年继续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