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房产税2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房产税2

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房产税2的相关内容: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房产税2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房产税2

房产税
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军队自用+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税收优惠 (5)其他减免税的房产,包括:
    ①危房、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停用后免征;
    ②房屋大修理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停用期间免征;    ③基建工地临时房屋——施工期间免征;
    ④高校学生公寓——免征;
    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房产——免征;
    ⑥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免征;
    ⑦公租房、廉租房——免征;
    ⑧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委会、村委会、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
   【注意】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⑨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A.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

 B.非营利性妇幼保健机构自用的房产

 C.公园附设照相馆所使用的房产

 D.个人对外出租的住房

【答案】AB  

【解析】选项A、B,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C、D,照章征收房产税。

【多选题】下列房产中,应缴纳房产税的有(  )。

A.高校学生公寓

B.医疗卫生单位所属工厂的厂房

C.名胜古迹附设的影剧院

D.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产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房产税税收优惠。选项A,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选项B,医疗卫生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属于将该房产“经营性使用”,应照章纳税;选项C,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附设的影剧院属于将该房产“经营性使用”,应照章纳税;选项D,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产”照章纳税。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免征房产税的是(  )。

A.廉租单位按政府规定价格向特定人群出租廉租住房

B.事业单位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

C.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D.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答案】A   

【解析】选项B、C,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选项D,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②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③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④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⑤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⑥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⑦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⑧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至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纳税地点 房产所在地
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判断题】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房产税2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随时来简单会计网咨询专业老师哦~

你也可能喜欢

评论已经被关闭。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