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国外进行采购物资。在这个过程中,支付方式和收款凭证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有些人可能会问,在国外采购物资时,能否使用收款凭证作为有效的支付方式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和探讨。

在国外采购物资可以用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吗?
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一条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但税务机关审查时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确认证明。
在国外采购原材料怎么做账?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企业从国外购进原材料时,应根据海关开具进口增值税、关税等完税凭证进行对应税费账务处理中,涉及关税、消费税和代理费等费用,应计入材料成本中;涉及进口增值税的,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进行核算,已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且经稽核比对的,可以依法抵扣进项税额。
综上所述,在国外采购物资时,使用收款凭证作为支付方式是可行的,但具体可行性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采购合同以及双方的协商情况来确定。为了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建议企业在进行国外采购前,与供应商详细沟通并签订明确的采购合同。此外,提前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更好地把控支付风险和法律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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