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无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特别是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而言,正确计算经营所得税更是关系到其经营成本和合规性的大事。那么,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该如何计算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该怎么计算?
查账征收: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结果,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及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账册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查账征收的个体户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按其企业所取得的利润金额来计算缴纳,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十五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总之,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的计算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纳税人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和良好的纳税意识。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这一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