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入企业财务领域的新手来说,申报工作无疑是工作中的一大挑战。申报表作为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众多需要细致处理的数据项,其中未开票收入便是不可忽视的一环。那么,究竟哪些收入会被归入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我们又该如何正确申报这些未开票收入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有哪些?
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其中未开票收入主要包括:
1、真正未开票收入
一般纳税人向客户销售货物、劳务或服务等,收取款项后客户没有索要发票。按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中填报。
2、视同销售行为未开票
企业发生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例如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若未开具发票,则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收入”中填报;
3、纳税义务已发生未开票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客户暂时未索取发票,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收入”中填报。
未开票收入该怎么申报?
如果前期已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项情况明细)“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了正数未开票收入,在补开发票月份,可将当期补开具的蓝字发票如实填报在对应栏次,同时在“未开具发票”一栏填报负数冲减当期补开票销售额。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及其申报方式已经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然而,税务工作涉及的知识点和实操技巧远不止这些,如果大家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或疑问,不妨加入简单会计网学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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