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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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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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回收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日,官方针对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行为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其具体要求。反向开票作为一种特殊的税务处理方式,旨在规范资源回收企业的税收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官方解读: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具体要求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具体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

五、资源回收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出售者反向开具标注“报废产品收购”字样的发票。
六、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以及纳税人销售报废产品自行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正确选择“报废产品”类编码(附件2)。税务总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对《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进行优化调整,并在开票系统中及时更新。
七、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根据“反向开票”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票额度,或最高开票限额和份数。
八、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增值税计税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对“反向开票”的票种进行调整。

官方对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全面解读,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税收规定,也为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地,相信资源回收企业将在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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