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退休返聘人员的合同选择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当一位退休人员被公司重新聘请时,他们应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呢?两者之间又存在着哪些明显的区别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退休返聘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1、退休返聘签劳务合同。退休的人员是已经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终止了劳动的义务,是享受养老金和退休金的人员,公司为了工作需要返聘退休员工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要签订劳务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怎么区别?
区别参考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需要提前交个税吗?
需要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退休返聘人员应当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同时,了解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以及退休返聘人员再任职收入的纳税问题,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如需更多信息或解答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关注简单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