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的旅行社是否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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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税的旅行社是否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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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税的旅行社是否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随着国家对服务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许多旅行社在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同时,也在关注着进项税额加计扣除的相关政策。那么,差额征税的旅行社是否同样可以享受到进项税额加计扣除的优惠呢?下面,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这个问题。

案例:H公司是一家旅行社(一般纳税人),适用差额征税,该企业还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除吗?

答:

可以的。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对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一项优惠政策,只要满足从事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向旅客收取的全部收入扣除旅游费用后的余额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计算),符合条件即可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总的来说,差额征税的旅行社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的。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减轻旅行社的税负压力,也有助于促进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当然,具体的政策执行和计算方式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信息和实操技能,欢迎关注简单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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