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们,在日常消费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在商场办理充值卡的情况。而当拿到那张充值卡的发票,发现上面显示为“不征税”时,大家可能会心生疑惑,这样的发票到底还能不能用呢?这是一个与我们的消费权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商场充值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对于这种特殊发票的有效性理解至关重要。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在商场办理充值卡后开具的发票显示为不征税还能用吗”这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商场办理充值卡后开具的发票显示为不征税还能用吗
案例:小张是C公司的行政,每月需采购办公用品,与伊藤公司长期合作,为了享受更多优惠(冲500送200),办理了充值卡,并充值1000元,伊藤公司开具了普通发票,发票的税率显示为不征税,该发票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的。
充值预付卡时未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因此开具为不征税发票。
C公司充值后可先计入预付账款,实际销售时再计入费用,可在实际消费后凭借消费清单开具消费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十一)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过一番探讨,相信大家对于商场办理充值卡后开具的“不征税”发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消费过程中,我们要时刻关注发票的相关信息,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虽然“不征税”发票在充值阶段有其特定的规定和意义,但我们也要清楚在后续消费中的开票情况以及其在财务处理等方面的影响。希望大家在面对类似问题时,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让我们的消费更加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