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来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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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来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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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来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在全球贸易格局不断演变的当下,政策的调整对经济发展影响深远。2025 年,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重磅推出。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为特定区域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带来重大利好,其将如何重塑贸易格局,值得深入探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5〕10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海南省、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税务局: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现就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3月24日

综上所述,这一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的实施,极大降低了企业成本,增强了相关区域的贸易竞争力。未来,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有望吸引更多资源集聚,助力我国离岸贸易迈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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