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工会经费计提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却也常令财务人员困惑:究竟是以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作为计提依据?这不仅关乎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更涉及工会经费的合规使用与职工权益保障。本文将深入剖析这一问题,为您拨开迷雾。
一、工会经费计提的依据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工会经费计提的基数是应发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定,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这主要对应应发工资的概念。
实发工资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后的实际到手工资。如果以实发工资作为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会导致工会经费的计提不准确、不完整,无法真实反映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和工会经费应计提的数额。
二、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对于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计提的工会经费按一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和留用基层工会。例如,浙江温州等地规定,基层工会留用60%,上缴上级工会40%。而在石阡县,目前的政策是65%由县总工会返拨至基层工会,35%由上级工会按规定比例逐级分成。
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综上所述,工会经费计提以应发工资为基准,是遵循法规要求、保障工会经费合理来源与职工权益的必然选择。企业务必准确把握这一要点,规范财务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计提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开展,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与职工的生活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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