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的备考中,“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是第一章总论的核心考点,也是构建法律适用逻辑的基础。该知识点涉及不同层级、不同时期法律规范的冲突处理规则,对理解法律运行逻辑至关重要。本文将围绕这一考点展开梳理,为考生明晰知识框架与核心逻辑提供引导。

2026年初级经济法基础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知识点梳理
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
1.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一般原则。
(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新法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特殊方式。
(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
①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行政法规:国务院裁决。
③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制定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①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②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4)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综上,2026年初级经济法基础中“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知识点涵盖一般原则与特殊裁决规则,是区分法律适用优先级的关键工具。掌握这一考点不仅可应对真题中的实务判断场景,更能夯实法律基础认知。后续可结合具体案例深化理解,为该知识点的灵活运用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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