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学习中,汇兑和委托收款是两个重要的知识点,它们涉及到企业间资金转移和结算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掌握这两个知识点,我们有必要进行一次知识点的回顾。下面,请大家随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中关于汇兑和委托收款的知识点回顾
一、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1、分类:信汇、电汇
2、现金汇兑:仅限于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汇款回单: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
●收账通知: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二、委托收款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1、程序:委托——付款
2、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通过本次知识点回顾,相信大家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中汇兑和委托收款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希望大家能够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此,小编也祝愿大家顺利初级会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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