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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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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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基础》是一门重要的科目。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一部分内容是考生们需要重点掌握的。这一税费种类的相关知识对于了解我国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各位考生熟练掌握并应用。接下来,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关内容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

● 城建税:差别比例税率

①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7%

②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5%

③ 纳税人所在地在其他地区:1%

● 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3.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4.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x适用税率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x征收比率

5.税收优惠:

①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②增、消减免,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退还

③增、消费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6.征收管理:跟着增值税和消费税两位大哥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同增值税、消费税的规定

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知识,不仅能帮助考生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更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相关税务问题。希望每位考生都能深入理解这一知识点,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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