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第一章总论(3)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第一章总论(3)
收藏 0

大家好!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啦!为了助力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更新预习重点。今天,小编将为大家带来2024年初级会计备考预习重点:《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3)。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年吉林初级会计师考试2024年5月18日-22日组织!速看考试科目

2024年《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一章总论(3)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法律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当事人。

具体分类如下表所示:

二、法律主体资格【重点内容】

法律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1、权利能力

是法律主体能参加某种法律关系,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是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参加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

(1)法人的权利能力:法人成立时产生、法人终止时消灭。

(2)自然人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

2、行为能力

是法律主体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1)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成立时产生、法人终止时消灭。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将自然人按其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提醒】①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②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可以按先看年龄、后看精神状态。

三、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具体如下表所示:

最后,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个财务知识小问答:

财务知识小问答

提问: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主体包括几类?分别是?

答:法律主体包括四类,分别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3)的预习内容。祝大家备考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第一章总论(3)
收藏 0

你也可能喜欢

评论已经被关闭。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