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职场权益时,一个常见的疑问是:法定节假日期间,企业是否能给员工安排调休来替代正常的休假?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问 :D公司为连锁零售企业,全年24小时营业,国庆期间的10月1日至10月7日应当如何给员工发放工资?可以安排调休吗?
答:10月1日至10月3日为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得安排调休,需按3倍工资支付;10月4日至10月7日属于休息日,可安排调休,若无法安排调休的,需按2倍工资支付。为避免劳动纠纷,公司应当按要求进行支付。员工也可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政策依据
《劳动法》
●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财会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于每一位从业者都至关重要。不断提升自我,迎接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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