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领域,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一直是一个相对复杂且重要的内容,它涵盖了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最终处理等多个环节。对于初学者或者想要深入了解这一领域的朋友来说,弄清楚哪些资产可以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具有哪些特征,是非常关键的。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些内容。
一、哪些可以是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将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对外进行了出租。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已经取得的并准备将来增值后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建筑物,是指企业将拥有产权的建筑物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对外进行了出租。
辨析 | ||
项目 | 确认 | |
企业自用的房地产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并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 开发产品(存货) | |
计划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
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 | 可能被处罚甚至收回,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 |
已出租租期已满暂时空置继续用于出租的房地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经营租入再经营租出的房地产(转租) | 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 |
企业出租建筑物并提供相关服务 | 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出租办公楼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 | 投资性房地产 |
服务在整个协议中重大的(如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酒店) | 固定资产 | |
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房屋 | 固定资产 | |
部分自用、部分具有投资性质的房地产 | 自用部分,以及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 | 投资性房地产 | |
管理当局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在房产完工后用于出租在建房产 | 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
二、投资性房地产有什么特征?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2、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3、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综上所述,投资性房地产是一个相对复杂但非常重要的会计概念。了解哪些资产可以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具有哪些特征,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实操都至关重要。如果大家在这一领域还有疑问,或者想要提升自己的会计实操能力,不妨随时到简单会计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