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内容: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点知识: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 ||
未设立机构、场所或取得所得与所设立机构、场所无关的非居民企业 | 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转让财产所得 | 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
其他所得 | 参照上述两项规定 |
【多选题】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下列所得中,以收入全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租金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股息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单选题】2017年6月,甲公司向境外乙公司分配股息折合人民币 1 000万元。已知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 000×10%×50%=50(万元)
B.1 000×10%=100(万元)
C.1 000×(1-25%)×10%=75(万元)
D.1 000×(1-25%)×10%×50%=37.5(万元)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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