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考试与实务操作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始终是“必考+高频”的硬核知识点,而国债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更是让许多考生和财务人直呼“烧脑”。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中的国债利息收入算在收入总额还是免税收入呢?要是你也有这样的疑惑,那就一起看看下面的信息。
应纳税所得额中的国债利息收入要算入收入总额还是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在计算的时候如果涉及到国债利息收入,其既是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又是免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先把国债利息收入算进收入总额,再减去免税收入中予以扣除。
【知识拓展-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知识拓展-什么是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其中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有关资产、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金额。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在这些暂时性差异发生的当期,一般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掌握国债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不仅能帮你轻松拿下初级会计考试中的计算分析题,更能为未来处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编制合并报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