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财务小伙伴在申报残保金时都会遇到:“申报人数到底按全年平均人数算,还是直接统计入职总人数?” 一个小小的数字差异,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残保金的缴纳金额!感兴趣的小伙伴,赶紧来看看吧。
申报残保金的人数是全年平均人数还是入职总人数?
残保金计算中在职职工人数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算的。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的适用范围是全国。除了北京其他的省市也会征收。根据减免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申报涉及政策解读、人数统计、系统操作等多环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税务风险。想系统掌握申报技巧的小伙伴,可以到简单会计网学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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