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房产税的相关内容: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房产税
| 房产税 | |
|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 |
| 纳税人 |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不包括农村) 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提示】基本原则:受益人纳税原则 ①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②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③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④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⑤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⑥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应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
| 征税范围 |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城里的房”) 注意】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注意】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出租人将房产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B.房产产权属于个人所有的,个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C.房产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集体单位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D.房产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答案】A
【解析】选项A,出租人将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若是该租赁行为明确为融资租赁,则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承租人。
【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房产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坐落于县城的酒店大楼
B.坐落于市区的商业办公楼
C.坐落于建制镇的生产厂房
D.坐落于农村的仓储用房
【答案】D
【解析】此题考查房产税征税范围中地理位置的辨析。城市(选项B)、县城(选项A)、建制镇(选项C)和工矿区的房屋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选项D)的房屋。
| 房产税 | |||||
| 应纳税额计算 | 用途 | 计税方法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应纳税额 |
| 自用 | 从价计征 | 房产余值 | 1.2% |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 |
| 出租 | 从租计征 | 租金收入 | 12% |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 |
| 【注意】房产原值:①房产的历史成本,不减除折旧; 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产原值,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 ③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注意】扣除比例:10% – 30%,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注意】个人优惠:①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②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 【注意】投资联营:①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真投资——被投资方、余额计税) ②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假投资——投资方、租金计税) 【注意】融资租赁:实质重于形式,由承租人以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注意】一年内部分时间自用,部分时间出租的,分别计算 | |||||
【单选题】王某拥有一幢住房,共16间。2023年1月1日将其中7间自用经营餐馆,其房屋原值为20万元;同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2022年12月31日已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租期5年,每月收取不含税租金1万元。已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个人出租住房从租计征税率为4%,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0%。则王某2023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为( )。
A.1.652万元
B.0.816万元
C.0.672万元
D.1.632万元
【答案】C
【解析】(1)自用房屋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0×(1-20%)×1.2%=0.192(万元);(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李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3)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不含税的租金收入×4%=1×12×4%=0.48(万元);(4)王某2023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0.192+0.48=0.672(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拥有一套办公用房,原值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已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原值扣除比例为20%。计算甲公司该办公用房2022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0-300)×1.2%=2.4(万元)
B.(500-300)×(1-20%)×1.2%=1.92(万元)
C.500×1.2%=6(万元)
D.500×(1-20%)×1.2%=4.8(万元)
【答案】D
【解析】甲公司该房产2022年度属于办公自用状态,需从价计征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500×(1-20%)×1.2%=4.8(万元)。
【单选题】甲企业拥有一处房产自用,该房产原值5 000万元。该房产于2021年12月更换了中央空调,新中央空调价值500万元,原中央空调价值200万元。已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计算甲企业该房产2022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 000-500+200)×(1-30%)×1.2%=39.48(万元)
B.(5 000+500)×1.2%=66(万元)
C.5 000×(1-30%)×1.2%=42(万元)
D.(5 000+500-200)×(1-30%)×1.2%=44.52(万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更换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对房产原值的影响。此种情形下,需对房屋原值“加新减旧”。2021年12月更换配套设施后,2022年房产原值中应当包括新空调的价值500万元(加新),不包括更换掉的旧空调的价值200万元(减旧)。甲企业该办公用房2022年度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5 000+500-200)×(1-30%)×1.2%=44.52(万元)。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有( )。
A.融资租赁房屋
B.经营租赁房屋
C.投资联营房产,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
D.投资联营房产,投资者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答案】AC
【解析】选项A,融资租赁房屋实质是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B,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选项C,属于“真投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D,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属于“假投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
【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
B.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C.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D.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不得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判定。选项D,纳税人更换新的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加新减旧)。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一处原值500万元的仓库。2021年5月甲公司将仓库由自用转为出租,并于当月将仓库交付给承租方乙公司使用;至年底共收取当年不含增值税租金7万元。已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计算甲公司该仓库2021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0×(1-30%)×1.2%÷12×4+7×12%=2.24(万元)
B.500×(1-30%)×1.2%=4.2(万元)
C.7×12%=0.84(万元)
D.500×(1-30%)×1.2%÷12×5+7×12%=2.59(万元)
【答案】D
【解析】(1)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甲公司5月由自用转为出租并交付使用,前5个月从价计征房产税,自6月起从租计征房产税(从价计征5个月,从租计征7个月);(2)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500×(1-30%)×1.2%÷12×5=1.75(万元);(3)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7×12%=0.84(万元);(4)甲公司2021年度房产税应纳税额=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1.75+0.84=2.59(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房产税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随时来简单会计网咨询专业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