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四章重点知识:增值税税收优惠
增值税税收优惠 |
(一)传统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限“残疾人组织”); (7)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包括个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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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改增免税项目【思路】 1.需要照顾的 2.需要鼓励的 3.国家、政府、军队行为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不包括残疾人机构)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非学历教育机构) (9)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4)个人转让著作权; (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6)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17)中国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18)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9)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债券利息收入; (20)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21)保险公司开办的1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22)符合规定条件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23)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24)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25)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26)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技”) (27)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28)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29)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30)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1)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32)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33)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34)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35)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36)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37)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3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39)随军家属就业; (40)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
个人免征增值税的情形:
①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②个人转让著作权
③个人销售自建自用的住房
④个人销售行为未达到起征点的(月5 000-20 000元,次300-500元)
⑤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⑥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⑦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
A.农民销售的自产粮食
B.超市销售的饮料
C.酒店销售的餐饮服务
D.商场销售的家用电器
【答案】A
【解析】选项A,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在境内销售的下列服务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
A.婚姻介绍服务
B.广告服务
C.建筑服务
D.车辆停放服务
【答案】A
【解析】选项B,按照“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C,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D,按照“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
A.乙企业转让著作权
B.钱某销售一套自建自用的住房
C.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陈某无偿向其妻子转让一套住房
D.甲公司为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而按房改成本价出售住房
【答案】A
【解析】选项A,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但此题转让著作权的主体换成了企业,因此无法享受免税政策,需要缴纳增值税。选项B,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选项C,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选项D,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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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改增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项目 (1)国际运输服务 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 ③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部分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
【单选题】甲航空公司开展航空运输服务取得国内运输服务不含增值税收入1 100万元、国际运输服务不含增值税收入300万元,另代收民航发展基金50万元。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 100+300)×9%=126(万元)
B.(1 100+300+50)×9%=130.5(万元)
C. 1 100×9%=99(万元)
D.(1 100+50)×9%=103.5(万元)
【答案】C
【解析】(1)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销项税额为零,首先排除选项A、B;(2)甲航空公司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不属于甲航空公司的收入,不缴纳增值税,排除选项D;(3)甲航空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1 100×9%=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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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按期纳税的,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
(五)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六)期末留抵退税 2019年4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七)减免税的其他规定 (1)纳税人兼营减、免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减、免税项目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减税、免税。【国家不吃亏】 (2)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3)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
【判断题】增值税起征点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
【答案】×
【解析】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所以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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