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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点知识:企业境外已纳所得税抵免所得税额
企业境外已纳所得税抵免所得税额 |
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境内)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
计算程序(方法): ①取得或计算“境外税前所得” ②计算:抵免限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③税额抵免: 如果:境外已纳税额 < 抵免限额 则:应在国内补缴差额 如果:境外已纳税额 > 抵免限额 则:在国内不补也不退,差额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抵免 【口诀】“少要补,多不退” 【注意】计算抵免限额时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不分项)。具体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

结论:国外所得税率小于国内税率时,回来要补交差额;
反之不补也不退,差额5年内抵补。
【单选题】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 )个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A.5
B.6
C.8
D.10
【答案】A
【解析】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单选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9年度取得境内所得800万元、境外所得10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2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800×25%=200(万元)
B.800×25%-100×25%=175(万元)
C.(800+100)×25%=225(万元)
D.(800+100)×25%-20=205(万元)
【答案】D
【解析】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大于境外已纳税额(20万元),境外已纳税额可以全额抵免;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00+100)×25%-20=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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