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向公司借款(含员工、外部人员)需按财务规范记录,区分借款主体、是否计息等场景编制分录,这既保障资金安全,也符合税务与审计要求,以下为具体操作指南。

一、借款时的会计分录
(一)员工借款
员工因公务(如差旅费、采购)借款,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XX员工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示例:员工王某借差旅费5000元,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王某5000,贷:银行存款5000”,需附借款单(注明用途、还款期限)。
(二)外部人员借款
非公司员工借款需谨慎,分录与员工借款一致,但需额外附借款协议(明确利息、还款约定),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XX(外部人员)
贷:银行存款
注:需按公司制度审批,避免违规放贷风险。
二、还款时的会计分录
(一)全额还款(无利息)
借款人归还全部本金时,冲减“其他应收款”,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XX
若员工借款后凭发票报销冲抵,需按报销金额做: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按用途)
贷:其他应收款——XX员工
差额多退少补,如王某报销4800元,补回200元,分录为“借:管理费用4800,库存现金200,贷:其他应收款——王某5000”。
(二)含利息还款
若借款约定计息,收到利息需计入“财务费用”(或“其他业务收入”),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本金+利息)
贷:其他应收款——XX(本金)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示例:外部人员李某归还本金10万元、利息5000元,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05000,贷:其他应收款——李某100000,贷:财务费用5000”。
三、关键处理要点
借款需留存审批单、借款协议等原始凭证,员工借款超3个月未还需提醒,避免长期挂账;
利息收入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1%),并申报企业所得税;
跨年借款需在年末对账,确认借款人身份、金额无误,确保账务清晰。
规范处理人向公司借款的会计分录,是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既能防范财务风险,也能保证账务合规。建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借款制度,明确流程与分录标准,提升财务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