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领域,发起人作为公司设立的核心角色,其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机制始终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那么,公司法中的发起人究竟指谁?发起人连带责任制度又包含哪些具体内容?下面,小编将结合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为大家详细解读。
公司法中发起人是指谁?
在公司法中,连带发起人指的是公司的创始人或者组建公司时签署了公司章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发起人共同承担公司设立和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被称为“发起人连带责任制度”。
举个例子:甲乙丙出资成立A公司,那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甲乙就是连带发起人;如果丙把股权超低价转让给丁,丁明知道丙未履行出资义务,那丁就是恶意受让人。
发起人连带责任制度具体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法中发起人身份及连带责任制度的详细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并在实际经营中有效规避风险。最后提醒大家,在创办企业时务必审慎评估风险与利益,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合同文本,确保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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