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指什么?出纳是否可以兼任会计档案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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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指什么?出纳是否可以兼任会计档案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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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会行业,各项规章制度就像坚固的基石,支撑着整个行业的规范运行。其中,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就是一项重要且容易被忽视的规则。很多刚入行或者对行业了解不深的小伙伴,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还不太清楚。那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究竟是什么呢?出纳又能不能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呢?别急,听小编慢慢道来。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指什么?出纳是否可以兼任会计档案保管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指什么?

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执法或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或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1)会计回避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2)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出纳是否可以兼任会计档案保管

出纳不可以兼任会计档案保管。根据《会计法》的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相关稽核制度,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由此可知出纳和会计档案保管是不相容职务,如果出纳在担任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间篡改会计就会发生财务舞弊行为。所谓不相容职务就是指不同岗位由同一人担任。有可能发生舞弊错、误行为,也有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掩盖其出舞弊和错误行为。所以一定要规避。

好啦,关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什么,以及出纳是否可以兼任会计档案保管的问题,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啦。要是大家还想了解更多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欢迎来简单会计网学习。希望各位小伙伴都能在财会行业规范前行,越走越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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