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各项扣除(2)的相关内容:
2025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点知识:各项扣除(2)
各项扣除 |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 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注意】题目中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金额分别给出的,必须合并计算扣除限额 【提示】一般企业: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注意】签订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一方发生的限额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按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的扣除限额时,按上述办法所归集至本企业的部分不计算在内 【注意】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准予扣除 【注意】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广告费案例题】某家具厂2025年销售收入3 000万元,转让技术使用权收入2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40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所得是多少?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640万元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3 000+200)×15%=480万元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额:480万元
纳税调整:+160万元
【单选题】下列企业中,所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
A.饮料制造企业
B.化妆品销售企业
C.烟草企业
D.医药制造企业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C,“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单选题】甲公司2021年取得销售家具收入600万元,受托加工家具收入200万元。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00万元,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累计结转金额30万元。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甲公司在计算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 )万元。
A.90
B.100
C.120
D.130
【答案】C
【解析】(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600 +200)×15% = 120(万元);(2)本年待扣除的金额=本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上年度结转未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00 + 30 = 130(万元);(3)扣除限额120万元<待抵扣金额130万元,按扣除限额120万元扣除。
各项扣除 | |
捐赠 | 必须为公益性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公益性捐赠”指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者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注意】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上述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限额时,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注意】非公益性捐赠、直接捐赠,一律不得扣除 【提示】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未纳入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
【公益性捐赠案例题】某企业202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50万元,其中包括30万元通过红十字会向某灾区的捐款,已知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2025年应纳税额为( )万元。
公益性捐赠实际发生额:30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50 × 12% = 18万元
公益性捐赠准予扣除额:18万元
纳税调整:+1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50 + 12 = 162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62 × 25% = 40.5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通过市人民政府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170万元,通过市教育局向某乡村小学捐赠40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甲公司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 )万元。
A.170 B.160
C.210 D.120
【答案】C
【解析】(1)企业通过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170万元,准予据实扣除;(2)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通过市教育局向某乡村小学捐赠)准予扣除的限额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1 000×1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40万元<扣除限额120万元,按实际发生额40万元扣除;(3)甲公司2021年度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合计=170+40=210(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的捐款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00×25%-60=15(万元)
B.(300+300×12%)×25%-60=24(万元)
C.[300+(38-300×12%)]×25%-60=15.5(万元)
D.(300+38)×25%-60=24.5(万元)
【答案】C
【解析】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因此应调增 38-36=2(万元);应纳税额=(300+2)×25%-60=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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